广西来宾市商场监督管理局揭露2则行政处分案子信息

 来源:leyu乐鱼在线登录入口    |      发布时间:2024-01-15 13:58:41

  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11月19日,广西来宾市商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揭露2则行政处分案子信息。

  当事人购进和运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的医疗器械、未查验供货者资质、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许存案凭据等证明文件,未验明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未依照医疗器械有效期限要求对储存的医疗器械进行准时进行检查并记载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医疗器械运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十一条的规则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三)项、第六十八条(二)项的规则,结合本案现实,本着处分与教育相结合的准则,责令当事人当即整改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我局决议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分:1.正告;2.没收已扣押的医用纱布绷带1包、纱布绷带1包、一次性运用医用垫单1包、一次性运用手术单1包,口腔车针34盒,口腔镜27个。3.罚款2000元。

  接到本处分决议书之日起60日内向来宾市人民政府请求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兴宾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未树立并履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准则、未完好、精确记载进货查验状况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运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则

  依据《医疗器械运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一)项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二)项的规则,我局责令当事人期限改正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分:正告。

  接到本处分决议书之日起60日内向来宾市人民政府请求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兴宾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来宾市商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分决议书(来市监处字〔2020〕27号).docx

  来宾市商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分决议书(来市监处字〔2020〕47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