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电瓶车及头盔产品质量专项检查

 来源:leyu乐鱼在线登录入口    |      发布时间:2024-03-23 23:26:58

  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电瓶车及乘员头盔产品质量安全,近期,云南省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并且开展电瓶车及头盔产品质量专项检查。

  引导消费。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电瓶车消费提示》《电瓶车成员头盔消费提示》,提醒广大经营者自觉和防范非标电瓶车流入市场;引导消费者正确消费,切实提高众多购买的人对电动自行车及骑行头盔质量的鉴别能力。

  全面排查。各县市市场监管局以辖区监管所为单位,对辖区电动汽车、电瓶车及电气产品销售经营主体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在经营门店张贴《致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和消费者告知书》,核实经营单位(门店)的主体资格,做到辖区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底数清、情况明。同时,执法人员向经营者重点普及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有关生产者、销售者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法律条款,同时也宣传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强制性国家标准,进一步强化落实经营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强化监管。专项行动中,重点打击电动自行车经营户违规“拼、加、改”装电动自行车,销售无强制性认证、无合格证及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的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并加强对摩托车乘员头盔及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销售情况的检查,检查经营户资质、进销货台账、索票索证情况、产品标识、头盔及防护镜是否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明,是否有3C认证标志。共出动检查人员127人次,检查电动自行车及头盔经营主体105家,责令整改不合规6起,对157个标签不规范的头盔或防护帽责令下架禁止配送或销售,收缴2个无标签标识的头盔,现场扣押涉嫌非标电动车33辆。

  下一步,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督促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不违法违规私自组装、销售未经强制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811-2022)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的宣贯工作,持续加大监管力度,严查重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赵健良 通讯员李仕闯)